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85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以《锡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锡交办﹝2023﹞25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各施工总承包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总体进度安排,现对本项目路面用重交沥青、SBS成品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总体呈由东向西走向,起点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浑德伦,顺接赤峰市境内已建的国道305线下伙房至浑德伦段公路,经珠日和敖包、萨如拉宝拉格、罕乌拉、白音华工业园区,终点止于白音华工业园区经五路与国道207线平交处,接国道207线霍林郭勒至白音华段公路。路线全长48.233公里(其中锡林郭勒盟境内47.879公里,赤峰市境内0.354公里),全线共设大桥145.6米/1座,中桥236.8米/3座,小桥29米/2座,涵洞58道;设平面交叉43处,线外平交改路7处,养护道班1处。
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除白音华工业园区K43+865.341-K47+989.800(终点)段路基宽度16米、两侧设置慢车道宽度3.5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2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详见下表:
2.3计划供货期:自2025年5月1日至本项目路面工程结束,具体供应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沥青制造商(包括国产沥青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或销售分公司)或代理商(包括国内沥青制造商的代理商、进口沥青制造商的国内代理商、进口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其代理商、改性沥青生产商);
(2)如投标人提供的沥青为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的佐证资料: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等;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3)其它要求:
①成品改性沥青要求工厂改性后直接运送至工地拌和站现场沥青储罐内;
②同一合同包中,投标人提供的重交沥青和SBS成品改性沥青制造使用的基质沥青必须为同一品牌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③沥青的运输由卖方负责,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自有或委托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并提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同时提供双方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④同一合同包中,一个制造商(包括销售公司、销售分公司)对同一品牌沥青,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即同一合同包中,同一品牌沥青若有多个制造商或销售公司或销售分公司时,仅能由其中一个参加投标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意事项:本次招标为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招标人无法提前核实投标人是否存在本条情况,请投标人确认投标前自行核实)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含固化分项报价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5.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模块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区主体信息库”-“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手册下载”栏目,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8108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169号)开标室组织开标。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6.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互认驱动2.5》版本,可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
6.6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lglmggzyjyw/)。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投资大厦
电话:0479-8253553
邮编:026000
声明:信息仅供参考,据此操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