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目的地 |
1 | 基质沥青 | 70# | 吨 | 613.76 |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沅辰高速公路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
说明:1、所有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现场过磅计量/理论计量;2、到货无税单价是指货物到达现场仓库或加工厂或周边临时仓库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出厂价、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运费、合理利润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3、招标人在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结算以现场交付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子库为“化工材料供应商子库”且信用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二、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材料应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基质沥青及改性沥青符合JTGF40-2004标准要求;《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GB/T15180-20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予以理解并承担风险。
2、[沥青]应符合业主招标文件中有关材料条款的规定;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质量要求。
3、乙方对供应材料质量负责,严格按规定控制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前的产品质量。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料源和生产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抽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料源或生产工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材料到达现场后甲方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收料并要求乙方自费清除出场。且乙方并不能因此免除质量责任,当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如果被业主或监理查出所供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6.乙方供应材料应符合下表要求:
三、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定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在此时间之后招标采购平台将自动停止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沅辰高速公路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沅辰高速公路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李梦凯 联系电话:18931966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