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LGS/CG2024-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概况: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因生产需要,决定对沥青进行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见下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预计使用时间 |
普通沥青 | 70#A级 | 5000 | 公司拌合站(湖州市杨家埠街道临港东路1518号)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改性沥青 | SBS I-D(PG76-22) | 5000 |
注:1)、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投标人不能因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要求调价。
2)、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者缺一不可);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一)发售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
(二)发售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交通大楼715室(或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将所需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33200725@qq.com,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接受的邮箱,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日历天收到,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注:邮件主题为:获取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沥青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XXXX公司
邮件内容为: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邮件附件为:完整的报名资料PDF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开标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四)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叁拾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电汇、转账或缴款单的“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清楚投标项目编号。不按要求填写项目编号,导致无法识别归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 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
账号:335061701013000008441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7 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交通大楼二楼会议室,投标人优先考虑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如派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原则,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机构后立即离场,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整在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交通大楼2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1、“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与招标网”
联 系 人:钦先生
联系电话:13857272261
监督部门:湖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纪检部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5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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