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因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哈吐7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求,现需我公司进行材料供应,特此组织本次沥青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为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七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七角井镇以南约15km处的红山口,起点桩号:K3197+1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向西布设,在K3198+334.894处设置红山口互通与S238(一级公路在建)完成交通转换,后路线向西南转向继续沿既有高速公路布设,经原红台集气站互通至红台停车区前,终点桩号:YK3227+700,路线长度30.600km。本合同段设计速度1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合同工期24个月。
3. 招标内容
3.1 本次招标产品、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
物资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沥青 | SBS改性沥青 | 吨 | 8978 | 2023.12-2025.12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台集气站哈吐7标 |
以上物资规格、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应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质量标准:确保全部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期满足各包件招标人业主方最低要求。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结算后次月付60%,第三个月付3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中标人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中标人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由采购人承担。
3.2 招标编号:FA00000157107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并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
4.2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 3 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参与并获取询价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提交至网上(可匿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22日19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24日19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如有),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对此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19时00分至11月25日16时00分;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网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6.2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报价投标。
6.3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33号
联系人:曹碧涛(网络注册指导)
联系电话:029-89569090
招标人:中交二公局西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33号
联系人:潘卫华
联系电话:18802922082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西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
监督电话:029-8956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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