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高标改性沥青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高标改性沥青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叶鲁高速YLTJ-2标项目生产需要,确定采购高标改性沥青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标改性沥青 | SBS I-D | 吨 | 13400 | 供货地点:叶鲁项目二分部沥青站(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马楼乡何寨村) |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2024年11月-2025年12月。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等手续完善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报价人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纳税证明文件。
(4)沥青产地厂家要求:改性沥青生产品牌必须为山东众乐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或山东高速沥青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改性沥青所用基质沥青品牌必须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3.1.2 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报价文件,采购联系人:邢锦航,联系电话: 15139500807 )
4.2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sdlqylxm@qq.com),每日9: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采购人(邢锦航 15139500807 )领取采购文件。
4.3 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1月23日17时00分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使用报价企业公户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叶鲁高速YLTJ-2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新华支行
账 号:419170999011000196691
4.4 采购文件1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密封报价文件需在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前递交至报价人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叶鲁高速YLTJ-2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具体会议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叶鲁高速YLTJ-2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公司公章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个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358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 邢锦航
联系电话:151395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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