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对沥青材料公开招标采购,现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线上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
2.2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mgrcxwzcg-008
2.3招标内容
材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改性沥青 | 吨 | SBS Ⅰ-D | 2200 |
橡胶沥青 | 吨 | 310 | |
基质沥青 | 吨 | AH-70A | 1100 |
乳化沥青 | 吨 | 粘层PCR | 90 |
合计 | 3700 |
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4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人的全部沥青,以上数量不为最终数量,数量届时会有适时调整,具体数量按实际供货量为准,中标的供应商将合格的产品运至沥青拌合站。
2.5供货时间
所有材料按招标方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以具体的发货通知单为准。
2.6供货地点
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水稳拌合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拟提供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到场产品需提交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3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4具有从事招标采购物资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资质,生产和提供的物资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所述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而雇用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过或现在存在财务或管理上的关系。
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 8月5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获取,且在线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信息平台中回函的将视为弃标;如未注册的单位需注册审核后才能登陆。
4.2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我项目开具财务收款收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下载招标文件前缴款,标书款在开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三位数字以及招标材料,诸如标书费摘要里写008沥青(008指的是招标编号后三位,沥青指的是招标材料),并且汇款单据扫描发送至邮箱74719042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以“单位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材料”,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019501013700100000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形式。
1)网上递交
截止2018年 8月 8日上午10:00之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联系方式(请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银行回单、标书费银行回单发至747190425@qq.com )
本次招标的一切函电请按下列地址、人员及通讯号码联系:
招标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桥头镇中心街
中交二局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
联系人:刘鹏博
电话: 182-2087-4376
邮箱:747190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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