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建管字〔2017〕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和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路面用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位于抚州市境内,路线起于抚州市临川区太阳镇上涌村附近,与东昌高速公路相接,终于嵩湖乡杨家村附近,与金抚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2.623公里,与抚州市西面的福银高速公路一道形成了抚州市的一条完整的外环高速公路线。另建连接线约4.736公里。项目总概算20.12亿元。
2.2技术指标
全线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它桥涵和路基均为1/100。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所用道路石油沥青材料,包括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和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共1个合同段,即FLQ1合同段。项目所需石油沥青材料预计总数量约为1.2万吨,其中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数量约4400吨,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数量约7600吨。合同段划分及估算数量详见附表2。
2.4沥青供货计划及工期
沥青预计使用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1沥青制造商参加投标的: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同时须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具有近五年内(指 2013年 1月 1日至今,下同)签订合同的基质沥青供应业绩单个合同(仅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仅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不少于10000吨或累计(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可累计)供应不少于30000吨;
(3)沥青的年生产量(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单项或累计不小于20万吨;
(4)同时具备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和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制造能力。
3.1.2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其参加此次投标唯一授权代理品牌的);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具有近五年内签订合同的基质沥青(可提供其参加此次投标唯一授权代理品牌)的供应业绩单个合同(仅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仅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不少于10000吨或累计(参加此次投标唯一授权代理的一种品牌的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可累计)供应不少于30000吨;
(4)一个销售代理商须分别取得5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及70#A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的唯一授权代理各一个(可不同品牌,见附件1、2、3、4)参加投标;
(5)一个销售代理最多只能代理两家沥青制造商、两个品牌参与本次投标;
(6)给销售代理商参加此次投标提供唯一授权的沥青制造商还应同时满足3.1.1(1)(2)(3)的资格要求。
3.1.3沥青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还须满足:
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距离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太阳镇涌桥村S208省道旁,距离K231桩号1.8公里处)2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不小于3000吨的中转沥青库,中转库具备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和能力;具有自有(或委托)的试验室,试验室获得CMA认证,且具有相应的沥青试验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下,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沥青制造商与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同一个品牌的沥青,仅能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见附表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4楼)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以代理商名义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3、4)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面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交货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和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临川区王安石大道222号、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1426号
邮政编码:344100、330038
联系人:王先生 夏先生
电 话: 0794-8991389
传 真: 0794-89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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