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与中沥网合作,通过中沥网平台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本规则不适用于中沥网自营商品及信息。
1.2 根据《中沥网入市承诺书》、《中沥网挂销商品或服务合作流程说明》等服务/合作协议,制定本规则。
1.3 中沥网合作总则,是对与中沥网合作的企业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合作企业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
1.4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中沥网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消费者和合作企业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平台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合作企业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1.5 合作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中沥网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但中沥网对合作企业的处理不免除合作企业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作企业在中沥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沥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1.6 合作企业在中沥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中沥网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1.7 中沥网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通过邮件告知合作企业。若合作企业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中沥网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及时通知中沥网。中沥网有权对合作企业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协议约定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合作规范
2.1合作企业应当严格遵守中沥网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严格遵守《中沥网入市承诺书》、《中沥网挂销商品或服务合作流程说明》的规定。
2.2 合作企业及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沥网平台对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相关要求。
2.3 合作企业与中沥网签订合作协议并承诺遵守中沥网平台全部规则要求。
2.4合作企业需按照与中沥网签订的合作协议,及时缴纳各项费用。
2.5合作企业需满足中沥网平台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合作方式
3.1 商品或服务
3.1.1发布顺序
合作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在商品/服务列表内的顺序由中沥网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
3.1.2 展示价格
合作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在平台的展示价格由中沥网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
3.1.2介绍信息
合作企业应当将其所发布商品/服务的品牌、型号、提货炼厂地址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并将该信息交由中沥网,中沥网有权根据该信息对合作企业发布的商品/服务进行统一设置。
3.1.3 商品库存
合作企业自行确定提供商品的预警值,若商品库存达到预警值,中沥网系统自动短信通知合作企业负责人。负责人需在收到短信后确定是否添加商品库存量,并将库存添加值告知中沥网。若因合作企业自身原因没有告知中沥网商品库存更新信息,造成的损失由合作企业自行承担。
3.1.3质量保证
合作企业对其所售商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合作企业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质量证书上注明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中沥网有权对合作企业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
3.2 营销推广
3.2.1 宣传广告位
中沥网提供中沥网官网/手机APP首页广告位、中沥网微信公众号推文等宣传推广方式,合作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购买中沥网平台宣传推广服务。
3.2.2 营销活动
中沥网针对自营产品不定期召开营销活动,活动开始前一周中沥网会通知合作企业,若合作企业有意愿参与中沥网平台的营销活动,需承担相应的运营费用。中沥网在营销活动结束后根据合作企业实际参与情况依据营销活动规则测算运营费用支出。
3.2.3 会员客户权益及福利
中沥网会员客户购买合作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可使用中沥网发放的新人注册礼券、会员等级升级/保级礼券、沥青礼享券。中沥网会员客户按照中沥网下单规则,购买合作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可享受中沥网会员积分福利。
3.3业务处理
3.3.1 订单处理
中沥网会员下单后由中沥网的销售经理处理订单,销售经理在第一时间将客户需求告知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在规定/承诺时效内处理客户需求。因合作企业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由合作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2 订单结算
中沥网销售经理应协助中沥网客户完成对账、开具发票工作。中沥网与客户结算完成后,按照与合作企业的协议约定时间及方式向合作企业支付货款。
3.4 售后
3.4.1 合作企业有向消费者履行售后服务的义务。
3.4.2 中沥网平台接收到客户对合作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的投诉后,将介入交易纠纷,核实客户反映的情况,持续追踪问题处理进程。
第四章 终止合作
4.1 合作协议期满,合作企业未完成下一年度续签或未到合作协议结束日期,合作企业申请提前下架提供的商品/服务,视为合作企业主动终止合作。合作企业主动终止合作,保证金按协议约定进行退还。
4.2 若合作企业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中沥网有权终止合作:
4.2.1 存在恶意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中沥网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4.2.2 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中沥网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侵犯中沥网知识产权等给中沥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4.2.3 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中沥网的言论,给中沥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4.3 合作企业发生4.2条约定情形的,中沥网除有权终止合作外,另可向合作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沥网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规则下架合作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并按协议约定办理保证金的退还。
第五章 平台管理
5.1 平台管理措施
为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维持中沥网正常运营秩序,构建健康的沥青行业生态圈,中沥网有权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合作企业的违规行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5.1.1 警告:指中沥网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合作企业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5.1.2 商品/服务下架:删除已发布的商品/服务。
5.1.3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合作企业参加中沥网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5.1.4 商品/服务搜索下降权:指调整商品/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5.1.5 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合作企业向消费者和/或中沥网支付一定金额
的违约金。
5.1.5冻结账户:指永久禁止合作企业使用违规账户登录中沥网。
5.2 平台管理方式
5.2.1合作企业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中沥网运营秩序等行为,中沥网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平台管理措施,且中沥网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并要求合作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5.2.2 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中沥网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中沥网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商品下架等平台管理措施。
5.2.3 因合作企业行为引发司法诉讼的,若合作企业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中沥网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中沥网将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平台管理措施。
5.2.4合作企业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及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被中沥网通知需要增加保证金时,且经中沥网催缴后合作企业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中沥网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平台管理措施,直至合作企业足额缴纳为止。
5.3 违规处理
5.3.1合作企业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中沥网将根据事实证据按中沥网平台规则的相关内容对合作企业进行违规行为管理。
5.4 违规申诉
5.4.1 合作企业自行做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该承诺或说明将不作为中沥网处理违规申诉的依据。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中沥网不终止或撤销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7.1 合作企业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7.2 中沥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合作企业进行公示。
7.3 本规则于2020 年 6 月 1 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合作企业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mtt@zhongliweb.c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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